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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10/04 04:09
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義守大學黃姓女大學生,得知5名同學的電腦選課系統密碼,後來同學間鬧僵,竟上網退掉其中2名同學的一門課程,被控妨害電腦使用罪,基隆地方法院判罰4萬元,緩刑2年。

 

承審法官指出,電腦已成為國人生活一部份,但常有人率性以為只要未侵害他人機密,或造成他人損害,就不犯法;其實只要未經同意入侵他人電腦,就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,若變更他人電腦紀錄又罪加一條。

 

黃姓女大學生與楊、王、宋、許及曾女均為義守大學學生,黃女因楊、曾及王女曾委其代為選課,知道3人的電腦選課系統帳號及密碼,另在辦理系上旅遊活動時,知道宋、許電腦選課帳號及密碼。

 

報復同學有意疏遠

 

今年2月間,楊、王2人有意疏遠,黃女一時氣憤,在住處電腦輸入5人帳號、密碼,查看選課紀錄後,退掉楊、王2人已選定的「美食與細菌」課,2人發現課程無故遭退選,向校方反映報警,黃女犯行才曝光。

 

5名同學 1人堅提告

 

妨害電腦使用罪屬告訴乃論罪,除楊女堅持提告外,其餘4人在檢察官調查及法院審理時,先後撤回告訴。法官審酌,黃女在退掉楊女所選定的課程後,校方已回復選課,黃女所為造成楊女的損害並不大,加上黃女犯後深具悔意,且其父母均為殘障人士,須黃女扶養及照料,才給予緩刑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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