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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總統蕭萬長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,文化創意產業兩岸可以進行合作,一是在市場合作,至少有15億以上人口華人市場的規模經濟,二是原著作版權即智慧產權的合作。他也建議台灣,可以包裝成時尚生活產業,雖然六大旗艦計畫沒有這一項,未來仍可大力推動。

 

與文化界人士密集接觸的蕭萬長在專訪中也表示,兩岸文創產業可以合作,特別在市場及智慧產權二方面,兩岸合作可以擁有15億人口的華人市場經濟規模。

 

他說,若兩岸智慧產權不合作,文創產業要打入大陸市場很困難,例如流行音樂早期從播音室唱片、CD片發行發展起來,若未能好好保護如何發展。尤其網路發達後,無孔不入、無遠弗屆的通路及新興科技興起(例如MP3下載),使流行音樂發展更困難。

 

蕭萬長說,現在連大陸山寨片都來了,如果流行音樂與歌手創作者,只靠現場表演及門票收入打響名號,很難商業化,因此兩岸不但要市場合作,智財權保護更要合作。

 

文創六大旗艦計畫要如何整合?蕭萬長解釋說,不是六大項目彼此整合,是指不同部會主管及不同產業配合的整合,文創每項產業有其獨特性及差異性,要把其突顯出來。

 

文化創意不等於可做成產業,產業也不是完全可發展變成文化創意,文化創意與產業結合必須要做整合。他說「如果只是因為天份興趣,站在淡水河畔表演流行音樂,那是文化創意;要做成產業,要有人經營規劃,從北至南有幾場,每場內容收入如何,怎樣行銷到華人市場去,才會變成產業化」。

 

文化創意與產業何以要整合?蕭萬長指出,因為看到它有潛力,變成商業化,可有利可圖,也能永續經營,才需要產業化。

 

蕭萬長說,台灣有很多文化創意看好,卻沒有好好包裝,讓它商業化,像是美食,他認為,民國100年的系列慶祝活動,可以想出100項美食,例如雞肉飯、台南擔仔麵、台北牛肉麵等,有商業腦筋就可以把它包裝行銷成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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